商业登记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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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登记的实质在于将有关商人的某些法定事项记载或记录于登记簿上,以备人们查阅。这是其公信力的要求。即使登记的申请已经获得有关登记部门的同意但没有完成记载或记录手续,仍然不构成登记。
第二,登记的内容应能够为人们所查阅。这是公示力的要求。登记的内容都是公开的信息,而登记完成以后也意味着将登记的事实向社会公示、公开。如果记载或记录的事实属于不宜向社会公示、公开的,也不构成登记。
第三,登记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做出的。虽然在各国商业登记的主将登记的事实向社会公示、公开。如果记载或记录的事实属于不宜向社会公示、公开的,也不构成登记。
一、物权变动的选择
(一)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以登记或者交付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卖、赠与),即使登记或者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这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
其二,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收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此行为所产生的物权变动的效力。
二、公司没有年报的有什么后果?
一旦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不论是做生意还是到政府部门办事都会受到约束。企业没有年报将会导致企业有失信记录,出现失信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一、载入经营异常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将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并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记载,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二、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法人代表行为将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出境、个人贷款行为也将受限。四、日常经营活动受限当前,在越来越重视信誉的时代,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五、政府部门间实现数据共享现在整个社会都越来越重视信誉问题,一旦信誉出现问题,企业的经营也会受到致命的打击。
第二,登记的内容应能够为人们所查阅。这是公示力的要求。登记的内容都是公开的信息,而登记完成以后也意味着将登记的事实向社会公示、公开。如果记载或记录的事实属于不宜向社会公示、公开的,也不构成登记。
第三,登记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做出的。虽然在各国商业登记的主将登记的事实向社会公示、公开。如果记载或记录的事实属于不宜向社会公示、公开的,也不构成登记。
一、物权变动的选择
(一)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以登记或者交付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卖、赠与),即使登记或者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这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
其二,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收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此行为所产生的物权变动的效力。
二、公司没有年报的有什么后果?
一旦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不论是做生意还是到政府部门办事都会受到约束。企业没有年报将会导致企业有失信记录,出现失信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一、载入经营异常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将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并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记载,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二、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法人代表行为将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出境、个人贷款行为也将受限。四、日常经营活动受限当前,在越来越重视信誉的时代,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五、政府部门间实现数据共享现在整个社会都越来越重视信誉问题,一旦信誉出现问题,企业的经营也会受到致命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