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档案可以存北京吗?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可以的,档案可以保存:
1、如果是在北京上学的,但户口一直没有转北京集体户口的,或者没有单位接收正式落户的,可以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社保同样让北京这边的人才市场给代缴,每个月固定一张卡,扣费就行。带上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前去人才市场办理,之后再去社保局填表,之后存档,就可以正常缴纳社保了。
2、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由公司的人事行政人员来跑,自己提交学历证明,户口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照片,就行了,档案也是会随劳动合同备份保存在社保中心的,自己会领导一张社保卡,每个月公司缴纳一部分,自己也从工资中缴纳一部分,当然,一般都是公司计提之后,统一缴纳,下发工资的时候扣除。
3、所以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通过人才市场向社保中心缴纳,一种是通过工作单位缴纳。档案都是存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可以的,档案可以保存:
1、如果是在北京上学的,但户口一直没有转北京集体户口的,或者没有单位接收正式落户的,可以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社保同样让北京这边的人才市场给代缴,每个月固定一张卡,扣费就行。带上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前去人才市场办理,之后再去社保局填表,之后存档,就可以正常缴纳社保了。
2、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由公司的人事行政人员来跑,自己提交学历证明,户口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照片,就行了,档案也是会随劳动合同备份保存在社保中心的,自己会领导一张社保卡,每个月公司缴纳一部分,自己也从工资中缴纳一部分,当然,一般都是公司计提之后,统一缴纳,下发工资的时候扣除。
3、所以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通过人才市场向社保中心缴纳,一种是通过工作单位缴纳。档案都是存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