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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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妻子的名字,离婚时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男女双方各占一半。如果房子是妻子在结婚前以其个人财产购买,则该房产是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但购买资金来源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从法律上来说,房子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女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购房资金的来源是个人财产,如果无法证明,则会被认定会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女方往往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因为结婚以后,婚后取得的收入和婚前取得的收入已经混淆在一起,难以区分,自然也就难以举证哪一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能卖吗如果是在你们婚后买的房,即使没有你妻子的名字,也需要你妻子的书面同意才可将房子卖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处分的话,就需要经过妻子的同意。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不需要经过妻子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