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着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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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公务人员的穿着形象既要看上去朴素,又要以彰显智慧、诚信为原则。公务员的形象往往代表着国家形象,吸收专业知识,注重国际穿着礼仪,是公务员应该遵循的理念。
公务人员在参加国家重要的会议时,穿着应以庄重智慧为原则。蓝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搭配银灰色斜纹领带,黑色皮鞋,黑色袜子,黑色真皮公文包,整齐传统的短发,给人以干净、成熟睿智的感觉。
公务员在下乡体察民情时,穿一套笔挺的西装,给人一种威严而缺乏亲和力的感觉,显然是不合适的。一套灰褐色夹克,休闲裤更能体现公务员的亲和力和朴素感。另外,要根据地域和风土人情来调整自己的衣着。
公务员在演讲时,一定要根据主题和听众,选择合适的服装。如果是严肃的主题,就应该穿的庄重一点,这时西装是最佳的选择。如果是轻松的主题,休闲西装是不错的选择。如果听众是官员和知识分子,服装的选择就一定要考究有品位。如果听众是工人和农民,服装的选择一定要亲切自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务人员的穿着形象既要看上去朴素,又要以彰显智慧、诚信为原则。公务员的形象往往代表着国家形象,吸收专业知识,注重国际穿着礼仪,是公务员应该遵循的理念。
公务人员在参加国家重要的会议时,穿着应以庄重智慧为原则。蓝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搭配银灰色斜纹领带,黑色皮鞋,黑色袜子,黑色真皮公文包,整齐传统的短发,给人以干净、成熟睿智的感觉。
公务员在下乡体察民情时,穿一套笔挺的西装,给人一种威严而缺乏亲和力的感觉,显然是不合适的。一套灰褐色夹克,休闲裤更能体现公务员的亲和力和朴素感。另外,要根据地域和风土人情来调整自己的衣着。
公务员在演讲时,一定要根据主题和听众,选择合适的服装。如果是严肃的主题,就应该穿的庄重一点,这时西装是最佳的选择。如果是轻松的主题,休闲西装是不错的选择。如果听众是官员和知识分子,服装的选择就一定要考究有品位。如果听众是工人和农民,服装的选择一定要亲切自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