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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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2-26
请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电话是多少
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稍等我一下
好的
您可以拨打0731-84127957向人民法院询问案件的办理情况以及案件目前办理遇见的问题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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