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生小孩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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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结婚证没有准生证生小孩会罚款吗
1.如果当事人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2.如果当事人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不过,不同地方的条例有修改,可能不会罚款,具体情况看各地方条例)
3.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不然,罚款会比第②种情况更高。
4.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
5.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准生证的补办方式
1、派出所选择: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可以进行选择,不过夫妻俩要商量好。
2、户口类别选择:新生儿上户口,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3、双方户口本: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也是为了查看是否有夫妻两人是否有户口,户口的类别是非农还是农业等信息。
4、双方身份证: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要有出入,并且需要复印件。
5、双方结婚证:新生儿上户口,自然需要带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必须是双方的结婚证,一个是不行的。需要结婚证的复印件。
6、准生证(可有可无):现在新生儿上户口,最大的改革,就是不需要孩子的准生证了,可有可无,准生证现在不作为上户口的必须证件了。
7、出生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没有的话就上不了,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8、村居委会证明:有的地方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村居委会的证明信,证明两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本村的村民,证明孩子的一些情况等。
9、注意时间:
给新生儿上户口还要注意一下上户口的时间,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上户口的事情,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有的是一个月,有的是半年,超过了上户口的期限会有相应的说法,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综上所述,有结婚证没有生育证或者在小孩出生后没有及时补办生育证是会被罚款,具体情况要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来定,一般来说及时补办的话问题不是很大。因为我国在处理这方面的流程比较繁琐和复杂,所以这几年已经在这方面的事情上产生了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没有结婚证医院给接生小孩吗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会因为你没有结婚证就不允许你产检,不允许你生孩子,只是没有结婚证也就办不了准生证,没有准生证生孩子,医疗保险是不给报销的,可以去医院检查,可以在医院生但就是拿不到宝宝的出生证明,这个出生证明很重要是给宝宝上户口时要用的。
四、年龄不够生小孩罚款吗?
根据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如果当事人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2.如果当事人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不过,不同地方的条例有修改,可能不会罚款,具体情况看各地方条例)
3.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不然,罚款会比第②种情况更高。
4.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
5.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准生证的补办方式
1、派出所选择: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可以进行选择,不过夫妻俩要商量好。
2、户口类别选择:新生儿上户口,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3、双方户口本: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也是为了查看是否有夫妻两人是否有户口,户口的类别是非农还是农业等信息。
4、双方身份证: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要有出入,并且需要复印件。
5、双方结婚证:新生儿上户口,自然需要带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必须是双方的结婚证,一个是不行的。需要结婚证的复印件。
6、准生证(可有可无):现在新生儿上户口,最大的改革,就是不需要孩子的准生证了,可有可无,准生证现在不作为上户口的必须证件了。
7、出生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没有的话就上不了,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8、村居委会证明:有的地方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村居委会的证明信,证明两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本村的村民,证明孩子的一些情况等。
9、注意时间:
给新生儿上户口还要注意一下上户口的时间,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上户口的事情,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有的是一个月,有的是半年,超过了上户口的期限会有相应的说法,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综上所述,有结婚证没有生育证或者在小孩出生后没有及时补办生育证是会被罚款,具体情况要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来定,一般来说及时补办的话问题不是很大。因为我国在处理这方面的流程比较繁琐和复杂,所以这几年已经在这方面的事情上产生了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没有结婚证医院给接生小孩吗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会因为你没有结婚证就不允许你产检,不允许你生孩子,只是没有结婚证也就办不了准生证,没有准生证生孩子,医疗保险是不给报销的,可以去医院检查,可以在医院生但就是拿不到宝宝的出生证明,这个出生证明很重要是给宝宝上户口时要用的。
四、年龄不够生小孩罚款吗?
根据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