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农村社保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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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缴农村社保怎么补
1、就补缴的情况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缴费期间可以补缴之前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所不足的养老保险费用。
2、不管进行那种情况的补缴,在补缴费用时,都是以年为单位补缴的,缴费标准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所在地区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补缴,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补缴是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
3、符合标准要求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相关的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企业已缴社保怎么补缴
企业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各地方各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企业补缴社保办理程序:
经单位申请,可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须同时补缴),跨年度补缴须到北京市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
1、存档卡(IC卡)。
2、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3份,单位盖章;
3、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1)3份,单位盖章;
4、填写《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5、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与参统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明细表》2份,单位盖章;
6、填写《北京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7、填写《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补缴表》2份,单位盖章。
三、请问用人单位不买社保怎么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社保断缴要怎么补缴?
1、如果是单位断缴社保,可以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如果是个人断缴社保,则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经批准后就可以按规定的费率来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1、就补缴的情况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缴费期间可以补缴之前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所不足的养老保险费用。
2、不管进行那种情况的补缴,在补缴费用时,都是以年为单位补缴的,缴费标准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所在地区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补缴,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补缴是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
3、符合标准要求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相关的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企业已缴社保怎么补缴
企业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各地方各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企业补缴社保办理程序:
经单位申请,可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须同时补缴),跨年度补缴须到北京市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
1、存档卡(IC卡)。
2、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3份,单位盖章;
3、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1)3份,单位盖章;
4、填写《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5、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与参统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明细表》2份,单位盖章;
6、填写《北京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7、填写《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补缴表》2份,单位盖章。
三、请问用人单位不买社保怎么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社保断缴要怎么补缴?
1、如果是单位断缴社保,可以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如果是个人断缴社保,则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经批准后就可以按规定的费率来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