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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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居住包括租赁、集体宿舍、投靠近亲、自己购房等,所以办理居住证时所需要提供的合法居住的证明不一致,租客是租赁合同即可。由于备案后缴税是依据租赁价格来缴纳的,所以常常有租客提出和房东另签一份低价合同来做办理居住证用,以降低办证成本。而有的城市对连续居住满半年也有要求,故而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明细。
另外,关于使用自如等平台企业租房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一般是可以的。自如属于各房东委托管理的受托方,所以在提供材料的时候就多了一个主体,需要自如管家提供房东委托自如管理的协议以及房东的身份材料,具体自如管家都很清楚。
当然,如果你租赁的是商住房,那就意味着你无法办理居住证,因为目前居住证的办理主要是针对住宅用地性质的居住房屋,商业用地的居住房屋不在办理范围内。所以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需要考虑这一点,如果是常见的温馨小两层商住两用房,即便房东配合,也无法办理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另外,关于使用自如等平台企业租房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一般是可以的。自如属于各房东委托管理的受托方,所以在提供材料的时候就多了一个主体,需要自如管家提供房东委托自如管理的协议以及房东的身份材料,具体自如管家都很清楚。
当然,如果你租赁的是商住房,那就意味着你无法办理居住证,因为目前居住证的办理主要是针对住宅用地性质的居住房屋,商业用地的居住房屋不在办理范围内。所以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需要考虑这一点,如果是常见的温馨小两层商住两用房,即便房东配合,也无法办理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