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出的精神病证明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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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精神病鉴定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精神病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但不是最权威的。只要鉴定结论为精神病人,那么就会被限定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类之中,没有其他的特殊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精神病鉴定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精神病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但不是最权威的。只要鉴定结论为精神病人,那么就会被限定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类之中,没有其他的特殊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