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是什么

杨振军
2023-02-15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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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是: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有:
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妥的付款方式和价钱。
2、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
3、明确提出产权证到手的准确时间,不能无限制的拖发产权证。
4、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在为了更清晰的阐述协议内容的同时,往往还会有一份补充合同,但是购房者应该更加的多注意,仔细阅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文字陷阱。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一致;
2、付款方式以及如果没有依约付款的责任怎样承担等问题;
3、看清约定的违约金是如何表达的;
4、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问题,一定要明确具体;
5、产权登记的期限;
6、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的中止支付价款权】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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