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二次报销比例条件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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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如果不幸患上大病,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的费用超过了规定的起付线,就能进行二次报销,其实就是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大病负担。要想享受医保的二次保险,必须满足2个条件:
一是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都能享受二次报销,只不过,两者的二次报销的起付线不一样。
二是个人自付费用必须超过了医保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没有达到起付线,就不能享受医保二次报销。
具体能报销多少钱,这主要是看各地的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的高低。比如,北京城镇职工大病报销的起付线为39525元,城乡居民大病报销的起付线为30404元。报销比例都是,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内报销60%,超过5万元以上报销70%,上不封顶。
农合二次报销条件和标准
1、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2、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地方上出台二次报效政策,文件一般是第二年年初出台;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具体多少看地方文件要求)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分等级报销;
4、理论上必须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目前医保的补充,对群众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灾难性支出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为了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市政府决定这一新政不设封顶线,使大病患者能够尽可能多地获得一些补偿,减轻个人和家庭负担。
低保医保报销比例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是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都能享受二次报销,只不过,两者的二次报销的起付线不一样。
二是个人自付费用必须超过了医保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没有达到起付线,就不能享受医保二次报销。
具体能报销多少钱,这主要是看各地的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的高低。比如,北京城镇职工大病报销的起付线为39525元,城乡居民大病报销的起付线为30404元。报销比例都是,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内报销60%,超过5万元以上报销70%,上不封顶。
农合二次报销条件和标准
1、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2、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地方上出台二次报效政策,文件一般是第二年年初出台;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具体多少看地方文件要求)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分等级报销;
4、理论上必须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目前医保的补充,对群众因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灾难性支出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为了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市政府决定这一新政不设封顶线,使大病患者能够尽可能多地获得一些补偿,减轻个人和家庭负担。
低保医保报销比例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