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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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传染病不属于职业病认定范围,在工作期间感染上传染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
二、工伤的认定情况
第一、如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员工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七、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伤害,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第八、涉及工伤或者职业病认定问题,先由单位申请,单位30日不申请,本人以及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还请保存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工服,工资条或工资入账证明,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最好了解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
第九、最终无法认定上工伤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里面谈。按照人身损害来要求赔偿,至于构成几级伤残,需要在出院后三个月左右(伤情不同,时间不同)申请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第十、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工伤本身就不成立的,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来进行报销和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医疗和处理的。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传染病不属于职业病认定范围,在工作期间感染上传染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
二、工伤的认定情况
第一、如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员工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七、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伤害,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第八、涉及工伤或者职业病认定问题,先由单位申请,单位30日不申请,本人以及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还请保存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工服,工资条或工资入账证明,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最好了解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
第九、最终无法认定上工伤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里面谈。按照人身损害来要求赔偿,至于构成几级伤残,需要在出院后三个月左右(伤情不同,时间不同)申请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第十、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工伤本身就不成立的,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来进行报销和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医疗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