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不投保险违法吗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不投保险,我在这个公司干了一个月主动辞职,可以仲裁公司给我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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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0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不投保险违法吗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不投保险,我在这个公司干了一个月主动辞职,可以仲裁公司给我交保险吗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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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试用期不给买社保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我没有跟单位协商,直接走仲裁了,成功几率大吗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跟我写的入职申请表上的名字不一样,这家单位不承认我在这里上过班,应该怎么办呢
这个没有任何关系 您成功几率很大的
名字不一样不代表什么
身份信息总是一样的
好的,那我这个月上到了8号就离职了,单位应该给我投这个月的保险吗
1.职工若是月初或月中离职的,就不缴纳当月社保;若是月底离职的一般就会缴纳当月社保;2.职工在社保参保截止日之前离职的,不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若是在参保截止日之后离职的,就为其缴纳社保;(社保参保截止日以每个城市社保局规定为准,单位只要在规定截止日内按时申报社保即可!)
2020年5月份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我这个单位是双休,法定节假日也休息,五一放假5天,我5.8号回来离职了,这休假五天有工资吗
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对于国家的法定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不低于三倍的加班工资,并且是不能利用调休来进行处理
照常计算的
日薪的话,是底薪除以5月份31天,每天上班应支付给我的工资吗
日薪的标准是每月工资/20.92天=每天工资,每个小时工资=每月工资/20.92天/8个小时
那像我这种情况的话,需要多长时间才能仲裁成功啊,单位拒不执行,拖着我怎么办啊
执行是强制执行的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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