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6]31号文件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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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06]31号文件还有效吗
您好亲,国发[2006]31号文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楚门协议也不违反国土资发[2007]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24
国发[2006]31号文件还有效吗
国发[2006]31号文件还有效吗您好亲,国发[2006]31号文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楚门协议也不违反国土资发[2007]7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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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还有效吗?
亲您好,请您按照以上描述进行操作就可以哦
里面关于工业用地必须出让的说法还可以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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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使用权分划拨工业用地使用权和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划拨工业用地使用权不能买卖或转让,划拨工业用地使用权一般是建国初期国有企业用地,国国有工业用地还没有实现有偿使用;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期内,不但可以买卖或转让,还可以抵押,出租,超过出让期限则不能买卖或转让。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