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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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1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
房产证注明女方单独所有的,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即便是离婚时对方也不能分割,前提是夫妻们没有共同还贷。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出资人和使用人为女方的父母,女方只是名义房主,并没有赠与的意思,或者即使是赠与也是明确赠与女方个人的。证明范文很简单,实际也就是女方父母提出的声明并签字按手印的一份简单声明书。夫妻双方、女方父母携带各自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一下该声明书真实有效即可(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声明书上按手印,谁声明谁按手印)。全额出资为XXX购房声明书声明人:__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户籍地_____市______路/街/镇_号/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______市______路/街/镇_号/村。我声明:我于年月日,全额出资为XXX购房,该房产位于XX小区X门X号,面积XX总房款XX元。该房款为本人自愿出资。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声明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反正大体就是这么个意思,有不严谨的地方,公证员会为你们指出的。公正是为了避免以后财产纠纷,不公正其实也行,但是真诉讼容易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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