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如何补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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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标准执行。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6
陕西省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如何补发养老金
1、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标准执行。
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发文通知,决定对2014年10月1日至养老保险实际操作期间退休的人员的退休费预发办法进行调整,重新按老办法核定退休费预发额。重新核定的预发额为以下三项之和:① 按2014年9月30日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都将退回当时标准)按规定比例计发的基本退休费(现行预发办法是按退休时的基本工资标准计发的,因此2015年后晋升薪级工资的和部分退休前晋升岗位等级的,将重新退回原工资标准计算);② 2014年9月30日本人职务职级对应的退休生活补贴(现行预发办法是按退休时岗位等级对应的生活补贴标准计发,因此上述退休前晋升职务职级的,也将重新退回原标准计算);③ 国发办[2015]3号文件增加退休费额(现行预发的退休待遇没有此项目,属调整预发办法的新增项目,按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对应的增加退休费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