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积金可以在盘锦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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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2-26
辽宁省公积金可以在盘锦买房子吗
事项名称: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设定依据: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促进全市房地产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规范个人住房政策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贷款通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贷款原则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并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土地用途应为住宅用地。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类型分为:商品房和再交易房;商品房包括期房和存量房。(一)期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住房。(二)存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商品房现售备案且在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住房。(三)再交易房:简称“二手房”。即已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具有完全处置权利且可在当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买卖过户及抵押登记的住房。申请条件1.借款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应与其公积金缴存信息一致,原则上借款申请人应已按公积金缴存有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不含补缴),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借款申请人曾经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合并计算。3.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12个月以内;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的,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6个月以内。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正在偿还的贷款以及信用卡欠款。 5.具有购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首付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房屋抵押和签订住房贷款担保合同。 6.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7.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8.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没有给他人未结清的合同作担保人。 9.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不是其他借款人的辅助还款人。 10.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没有经法院判决认定的经济问题,没有经济纠纷案件。 11.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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