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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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要负责。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对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要负责。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对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