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孩子转学到东莞入学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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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3、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2)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2、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3、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4.、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应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需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必须正常参保并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
法律依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法律依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