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买卖合同吗

罗仰侠
2022-12-10 · 法律顾问,投资融资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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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户要提供买卖合同。通常在房屋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材料、买卖合同、交税证明等材料去到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进行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证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材料;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证明;3、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和理由;4、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时,需要提供承租人的意思证明;5、出售共有房屋时,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表示证明。这些证据都是诉讼程序中所需要的基本证据。案件具体所需的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准备。
二、房屋买卖怎么办理公证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三)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四)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五)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六)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七)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三、房产委托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需要什么程序?
房产过户委托公证首先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如果公证处代办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包括授权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交纳相关税费、领取产权证和土地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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