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房卖家需要交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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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子女间赠与免契税,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144(含144平)平方以上;买方不是首次购房;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房产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五)公证收费标准: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一、出售二手房要交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关于房屋税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转让二手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一)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二)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
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附加税费
转让二手房时,卖房人应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二、二手房买卖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细节有:核实房屋情况;核实产权是否清晰以及卖方手续是否齐全;明确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了解二手房房屋产生的费用是否结清;尽量委托正规中介机构或经纪事务所来代理房屋买卖交易。《房屋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房产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工本费: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五)公证收费标准: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一、出售二手房要交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关于房屋税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转让二手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一)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二)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
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附加税费
转让二手房时,卖房人应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二、二手房买卖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细节有:核实房屋情况;核实产权是否清晰以及卖方手续是否齐全;明确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了解二手房房屋产生的费用是否结清;尽量委托正规中介机构或经纪事务所来代理房屋买卖交易。《房屋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