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遗产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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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一般无需办理手续。
即继承人依据继承证明材料自动取得房产所有权。
但如果继承人需要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转让、赠与等二次产权转移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遗嘱、原产权证书、转让合同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产权转移,经审查合格的,登记中心核准转移。
一、房产过户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吗?
是的,通常是这样的,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到子女,需要夫妻共同签字的。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房产过户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吗
房产过户不一定本人亲自到现场。
如产权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可委托其亲属办理,被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可以帮助产权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地产过户是指房产转让、转让、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的程序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三、未公证遗嘱过户
未公证遗嘱办理过户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先将遗嘱进行公证或是请求法院作出确权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相关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4、经过工作人员审查后,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即继承人依据继承证明材料自动取得房产所有权。
但如果继承人需要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转让、赠与等二次产权转移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遗嘱、原产权证书、转让合同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产权转移,经审查合格的,登记中心核准转移。
一、房产过户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吗?
是的,通常是这样的,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到子女,需要夫妻共同签字的。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房产过户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吗
房产过户不一定本人亲自到现场。
如产权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可委托其亲属办理,被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可以帮助产权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地产过户是指房产转让、转让、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的程序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三、未公证遗嘱过户
未公证遗嘱办理过户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先将遗嘱进行公证或是请求法院作出确权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相关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4、经过工作人员审查后,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