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回家要做核酸检测吗?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的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跨省、跨市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有7日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的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跨省、跨市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有7日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