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交老年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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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老年人范围:一是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 包括开发区),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二是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双阳区、 九台区,在长春
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凭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证明), 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老年人持卡可以乘坐的公交车范围:老年人持卡可乘坐一票 制市内公交车,由于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实行阶梯制票价的郊线车和轨道交通暂不执行免费政策。老年人持卡每年可乘坐1元票价公交车720次,2元票价公交车可以乘坐360次。基本上可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出行需要。
法律依据:《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优惠乘车的范围,是指市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快速轨道交通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优惠乘车卡:
(一)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的残疾人、老年人;
(二)已取得长春市居住证的、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和外阜来长的残疾人、老年人;
(三)户籍在双阳区、九台区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
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凭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证明), 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老年人持卡可以乘坐的公交车范围:老年人持卡可乘坐一票 制市内公交车,由于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实行阶梯制票价的郊线车和轨道交通暂不执行免费政策。老年人持卡每年可乘坐1元票价公交车720次,2元票价公交车可以乘坐360次。基本上可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出行需要。
法律依据:《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优惠乘车的范围,是指市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快速轨道交通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优惠乘车卡:
(一)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的残疾人、老年人;
(二)已取得长春市居住证的、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和外阜来长的残疾人、老年人;
(三)户籍在双阳区、九台区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