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带东西回来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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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2、《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
3、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4、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第三条按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禁止携带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1、活动物(犬、猫除外) ,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
3、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
4、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乳制品。
5、蛋级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6、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
7、油脂类,皮张,原毛类,蹄(爪)、骨、牙、角类及其制品。经加工处理且无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壳类、蹄(爪)骨角类、壳类、甲壳类等工艺品除外。
8、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