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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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拘留的规定有:
1、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