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居民户口,女方农村户口,男方如果要入赘女方家,户口能变为农村户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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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30
男方居民户口,女方农村户口,男方如果要入赘女方家,户口能变为农村户口么?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男方居民户口,女方农村户口,男方如果要入赘女方家,户口一般是可以变为农村户口
亲亲,从法律角度讲,是可以.从政策层面讲,是控制的.其他情况非转农控制比较严格,因婚姻而非转农,应当问题不大.但是关键的一点是,你们乡村组同意不同意迁入,如果当地农村同意迁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不同意迁入,那就完全没有办法.即使同意迁入,也没有耕地分配的,如果迁入了就要求分配耕地,是不可能的,除非国家大政策大规模进行土地调整. 不可以通过婚迁将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如果夫妻离婚,孩子(居民户口)归妈妈,妈妈是农村户口,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能变农村户口么?
孩子的户口跟随男方女方都是可以的。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是能够迁回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
孩子的户口性质也能居民户口变农村户口了么?
可以,如果母亲是农村户口,就可以迁入,主要看落户人户籍。
哦,好的
哪里点评
亲,在 订单管理里面呢 谢谢您啦
好的,刚才那两个问题,第一个男方入赘的话,户口能不能迁到农村,要看村大队那边怎么处理,是这个意思么?第二个问题夫妻离婚的话,孩子的户口是可以迁到农村的?是这样吧
对的,入赘是得看您的村上同不同意迁入,涉不涉及拆迁啊分地什么的相应政策呢,孩子是可以迁入妈妈的户口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