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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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年龄:30天-80周岁。二,投保期限:一次性,10年,20年。三,保险责任:1,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2,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因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但给付以一次为限。3,若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06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条款
一,投保年龄:30天-80周岁。二,投保期限:一次性,10年,20年。三,保险责任:1,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2,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因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但给付以一次为限。3,若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不好意思,麻烦再讲详细些呢?
3岁男孩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每年交费:2300元交费期:20年保险期:合同生效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止保险责任:保险生效起(或最后复效)180天(免责期)后 被保险人 若初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0000元(终身);高度残疾或身故,给付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150000元;免责期内退回所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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