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代表人不知情况下,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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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发票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虚开哪种发票,均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1、行政处罚,可由税务机关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2、牢狱之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个人犯此罪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或没收财产。企业犯此罪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等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 《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票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虚开哪种发票,均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1、行政处罚,可由税务机关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2、牢狱之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个人犯此罪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或没收财产。企业犯此罪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等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 《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