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个人三等功,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被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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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三章奖励的条件和标准第十一条之规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一)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积极参加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稳定、治安防范管理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成绩突出的;
(三)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有理论创新、革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训练,努力提高警务技能,成绩突出的;(五)爱岗敬业,保持良好作风,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七)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的;(八)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好事,办实事,成绩突出的;(九)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以及第十二条之规定:(凡)对符合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确定奖励等级。同一事迹只奖励一次。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16
警察个人三等功,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被授予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三章奖励的条件和标准第十一条之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一)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积极参加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稳定、治安防范管理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成绩突出的;(三)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有理论创新、革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训练,努力提高警务技能,成绩突出的;(五)爱岗敬业,保持良好作风,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七)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的;(八)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好事,办实事,成绩突出的;(九)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以及第十二条之规定:(凡)对符合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确定奖励等级。同一事迹只奖励一次。
(二)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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