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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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了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立案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以诈骗罪为例,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就可能会被立案处理。
一、如果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构成经济犯罪吗
单位可以构成经济犯罪。单位可以构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罪行。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哪些犯罪会被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犯罪的类型具体如下:
首先,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罪之所以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反映其量刑与普通犯罪中某些犯罪的区别。附加没收财产刑可以反映对普通犯罪的惩罚,剥夺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其次,经济犯罪和贪利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最后,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者运输假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没收这些犯罪分子的财产不仅是对贪财的犯罪的应有处罚,也是对他们继续开展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的必要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如果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构成经济犯罪吗
单位可以构成经济犯罪。单位可以构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罪行。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哪些犯罪会被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犯罪的类型具体如下:
首先,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罪之所以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反映其量刑与普通犯罪中某些犯罪的区别。附加没收财产刑可以反映对普通犯罪的惩罚,剥夺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其次,经济犯罪和贪利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最后,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者运输假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没收这些犯罪分子的财产不仅是对贪财的犯罪的应有处罚,也是对他们继续开展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的必要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