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属于直接证据吗

周业恳
2022-12-17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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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
一、录音欠款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一方以合法合理的手段得到的不存在疑问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这种类型的录音证据在处理债务纠纷的过程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下面几点的录音内容都是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据:1、公开场合的第三人录音,有其他人对债务问题的沟通进行录音,具有合法性。2、公开场合与债务人就债务事实沟通的录音。3、录音内容完整、清晰,并且没有进行加工处理过的。通过以下方式录音的都不被法律认可,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取证方式:通过对债务人事实偷拍偷录,在其住处安装摄像头(未被当事人同意认可的);对债务人手机安装窃听软件,窃取债务人通话记录的。对录音内容后期加工处理过的录音内容法院对录音内容审查时,债务人对录音内容提出反对意见并且提出证据证明录音的问题所在,该录音则失去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来主张维权。
二、视频属不属于物证
视频可以算法律证据,但有条件。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都属于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就是说,必须经过查证属实的,同其它的证据共同形成证据链,才能成为证据。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三、录音笔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录音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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