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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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民事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我国立法或司法解释并无专门规定,但是一般的处理方式为:审理中发现的刑事犯罪案件将直接影响民事案件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院,并且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但是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一、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嘛
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1、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的分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一级案由、二级案由、三级案由和四级案由。
二、民事诉讼可不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下:
(一)审理法律规定的管辖和认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一、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嘛
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1、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的分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一级案由、二级案由、三级案由和四级案由。
二、民事诉讼可不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下:
(一)审理法律规定的管辖和认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