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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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一、有效借据应包括什么内容
有效借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信息应注明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不得用昵称或昵称代替,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有效居住或送达地址;
2、如果贷款发生的日期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主张退款。约定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退款。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资金,并在借据中明确对方收取资金的账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注明贷款的用途。如果金额较小,应在现金交付时注明双方的贷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如何,借款人都需要写下收到的收据。借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
4、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公证借据或贷款合同或要求担保;
5、利息协议,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民间借贷利率可高于银行利率,但年利率为24%-36%债务人拒绝履行的,一般不支持诉讼24%-36%部分。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上述利息超出部分依法不受保护。
二、借条的效力证据有哪些?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因此我们一般情况下将民间借贷合同视为实践性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一、有效借据应包括什么内容
有效借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信息应注明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不得用昵称或昵称代替,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有效居住或送达地址;
2、如果贷款发生的日期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主张退款。约定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退款。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资金,并在借据中明确对方收取资金的账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注明贷款的用途。如果金额较小,应在现金交付时注明双方的贷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如何,借款人都需要写下收到的收据。借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
4、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公证借据或贷款合同或要求担保;
5、利息协议,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民间借贷利率可高于银行利率,但年利率为24%-36%债务人拒绝履行的,一般不支持诉讼24%-36%部分。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上述利息超出部分依法不受保护。
二、借条的效力证据有哪些?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因此我们一般情况下将民间借贷合同视为实践性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