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常州买房条件

李俐
2022-12-13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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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提供在连续1年以上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高新技术产业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2、在常州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迁入,外市人员须具有稳定的职业(生活来源)。
3、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迁入人的书面申请;
(2)房屋所有权证;
(3)证明(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随迁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证、多子女和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由乡镇部门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和未婚证明);
(5)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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