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先动手打我,然后我用刀捅伤了他,算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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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3
别人先动手打我,然后我用刀捅伤了他,算正当防卫吗?
您好,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件:一、危险要件:“我用刀捅伤了他”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时间要件:“我用刀捅伤了他”必须是在“别人先动手打我”正在进行的时候;三、对象要件:“我用刀捅伤了他”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限度要件:“我用刀捅伤了他“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行为要件:“我用刀捅伤了他”是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特别防卫权,“别人先动手打我”如果符合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别人先动手打我,然后我用刀捅伤了他”需要根据以上要件进行分析,尤其要注意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没有超过,成立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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