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2012年57号公告是否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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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第57号公告是发生在2012年的,公告主要规定了居民个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跨境商品,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具体要求。该公告仍然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法规和税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更新变化,因此建议提醒您在具体操作中应仔细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实施情况。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国家税务局相关部门或者税务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解答。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12
国税总局2012年57号公告是否仍有效?
国税总局2012年57号公告是否仍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第57号公告是发生在2012年的,公告主要规定了居民个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跨境商品,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具体要求。该公告仍然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法规和税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更新变化,因此建议提醒您在具体操作中应仔细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实施情况。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国家税务局相关部门或者税务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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