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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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31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亲亲,您好呀,我帮您查询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第一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这种形态适用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情况。处理方式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第二种形态,是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这种形态适用于有一般违纪问题,或者违纪问题严重但具有主动交代等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情况。处理方式包括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轻处分,以及降职、调整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第三种形态,是指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要成为少数。这种形态适用于有严重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的情况。处理方式包括开除党籍等党纪重处分,以及撤职、开除公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等重大职务调整。第四种形态,是指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要成为极少数。这种形态适用于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情况。处理方式包括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然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信息来源于知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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