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是我的名字离婚时能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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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子不是我的名字,在离婚时,可以这样分: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的,协商不成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所有权的一方,双方有共同还贷的,对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