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得了那些疾病、单位不能解除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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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这包括两类劳动者:一是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二是在诊断期间或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职业病病人。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二是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疾病。因工负伤是指工伤,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1
职工得了那些疾病、单位不能解除辞退
#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这包括两类劳动者:一是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二是在诊断期间或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职业病病人。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二是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疾病。因工负伤是指工伤,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一般在3-24个月。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有所不同。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这是指女职工在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连续工作满15年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系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除《劳动合同法》之外,如有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某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按照该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都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有主观方面的过失时,不受本条限制。
另外,当劳动合同期满,且医疗期未满,但医疗已经终结时,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劳动者医疗期满或医疗期未满而医疗终结的,应先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为1-4级的,如果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则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终止劳动合同;5-10级的则发给医疗补助费,并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这个话题的所有信息。在上文中,我也回答了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大病种有哪些。随着劳动法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会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单位工作了两年,但在去年9月15日不幸患上了胆管仲瘤。我在上海接受了治疗,并于10月12日出院,在家休息了一个多月。然而,公司办公室主任通知我,2022年的社保需要我个人交纳。同时,他还要求我提出一个补偿方案,这实际上意味着要辞退我。针对这种情况,我提出了以下的补偿方案,请你们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足,请你们律师为我补充:
1. 医疗期应为三个月。
2. 考虑到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我认为应该补偿我两个月的工资。
3. 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有加班的经历,我希望得到相应的加班工资补偿。
4. 我需要补偿医疗补助金,因为在上海的治疗费用相当高昂,总共花费了23万。
以上是我的补偿方案,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你好!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专业律师具体操作。
我请你们给我一个意见
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你好!根据你目前情况你这边需要请专业律师
谢谢!
祝你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