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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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消防维保需要什么消防资质?
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2. 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3. 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
5. 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
2. 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3. 注册消防工程师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三人;
4.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5.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维保需要什么消防资质?
第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2. 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
3. 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4. 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
5.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6.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7.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3
消防维保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消防维保需要什么消防资质?
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 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 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
- 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
- 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 注册消防工程师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三人;
-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 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
- 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 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
-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有相关单位下发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吗?
跨省维保服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消防维保需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消防设施操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消防设施操作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消防维保需要的证件:
1.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4. 固定工作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协议
5. 执业人员名单及其简历、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经法定机构鉴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资料
6. 维修保养设备清单、权属证明和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鉴定或校验证书)
7. 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8.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跨省承揽业务备案流程**
如若要跨省承揽业务,您需要前往业务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报送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供建筑企业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包括: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诚信守法承诺书
* 在本地承揽业务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身份信息
* 联系信息等
当住建部收到并核对您的信息后,这些信息将被录入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随后,通告将下达到地区各级住建部门,并向社会公示。
每个省市备案需要的资料都会有不同,可以到建设厅网站找窗口的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