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可以分房子吗

覃永雄
2022-12-19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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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了但户口在娘家,如果按户籍补偿,女儿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否则,无法主张。具体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了。
一、上门女婿、外嫁女能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
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因此,其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
二、结婚需不需要迁户口到男方
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到男方。夫妻双方结婚后,女方不一定需要将户籍迁到男方的户籍上。但是如果女方想要迁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结婚后女方到男方家中生活的,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民警那里办理。一般是先注销女方在娘家的户口,登记到男方的户口簿上即可。需要花费一定费用,具体看当地的具体规定。
三、离婚后户口没迁走现在要拆迁了还会有补偿吗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
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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