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刷学时违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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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海宁交通执法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查处一起驾校教练员代刷学时违法案件。
2021年11月4日,海宁交通执法部门收到海宁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发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移交函》,某驾校教练员涉嫌为学员代刷学时。执法队员通过“嘉兴市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核查后发现,2021年11月2日14时35分至16时57分,海宁市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练员夏某某使用浙FXXXX学教练车在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路段进行科目三道路训练计时,刷卡计时学员为冯某,但实际操作人员为教练员本人,当时车上无学员。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教学,并遵守下列规定:
1. 如实填写教学日志以及培训记录。
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宁交通执法队温馨提醒:学时造假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切不可贪图方便省事。缩短练车时间不仅侵害了学员的正当利益,对日后行车安全上路也造成影响,教练员要确保学员自主完成36个课时的驾驶时间,确保学生教学质量有保障。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8
教练刷学时违法不
亲!教练刷学时是违法的呢!
我不会的题你给我答案吗
近日,海宁交通执法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查处一起驾校教练员代刷学时违法案件。 2021年11月4日,海宁交通执法部门收到海宁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发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移交函》,某驾校教练员涉嫌为学员代刷学时。执法队员通过“嘉兴市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核查后发现,2021年11月2日14时35分至16时57分,海宁市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练员夏某某使用浙FXXXX学教练车在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路段进行科目三道路训练计时,刷卡计时学员为冯某,但实际操作人员为教练员本人,当时车上无学员。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教学,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如实填写教学日志以及培训记录。 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宁交通执法队温馨提醒:学时造假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切不可贪图方便省事。缩短练车时间不仅侵害了学员的正当利益,对日后行车安全上路也造成影响,教练员要确保学员自主完成36个课时的驾驶时间,确保学生教学质量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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