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物业费谁来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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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房屋所有权人交纳,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一、不交物业费可不可以退
可以不交物业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家中被盗,可以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家中被盗,不可以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以此为由进行追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一、不交物业费可不可以退
可以不交物业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家中被盗,可以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家中被盗,不可以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以此为由进行追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