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展开全部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土地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征收时,补偿费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耕地,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来进行补偿计算。
(2)养殖鱼塘,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来进行计算。
(3)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来进行计算;
(4)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5)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来进行计算;
(6)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2.安置补助费
(1)耕地在征用耕地的时候,安置补助费具体要按照征收耕地的面积来计算,征地前被征收单位的农业人口除以耕地面积,如果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的按照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来进行计算;如果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按照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来进行计算;以此类推,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农用地在征用农用地的时候,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70%来进行计算;
(3)未利用地在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的,因为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1.土地补偿费土地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征收时,补偿费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耕地,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来进行补偿计算。
(2)养殖鱼塘,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来进行计算。
(3)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来进行计算;
(4)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5)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来进行计算;
(6)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2.安置补助费
(1)耕地在征用耕地的时候,安置补助费具体要按照征收耕地的面积来计算,征地前被征收单位的农业人口除以耕地面积,如果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的按照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来进行计算;如果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按照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来进行计算;以此类推,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农用地在征用农用地的时候,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70%来进行计算;
(3)未利用地在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的,因为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