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著录项目如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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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请求变更著录项目,主要有两种变更途径,具体如下:
1、企业可以自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2、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相关事宜。
从企业递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之日起,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发核准通知,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其中,企业应当在提出变更请求之日起的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用,期满未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一、公司改名后专利怎么更改
需要做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公司委派代表,或直接由法定代表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提出专利权人的姓名。经审查合格的,即可变更成功。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一)专利权的授予;
(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三)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五)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六)专利权的终止;
(七)专利权的恢复;
(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九)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二、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名称的程序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凭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章程修改案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表到工商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取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情况说明原件、变更前的公、财章到公安局申请换刻新的公、财章并销毁旧章;
5、带上新公章、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局复印件和变更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质检局申请更换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章程修改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税务变更申请表(税表需找专管员签字盖章)到税务局申请新的税务登记证。
1、企业可以自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2、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相关事宜。
从企业递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之日起,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发核准通知,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其中,企业应当在提出变更请求之日起的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用,期满未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一、公司改名后专利怎么更改
需要做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公司委派代表,或直接由法定代表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提出专利权人的姓名。经审查合格的,即可变更成功。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一)专利权的授予;
(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三)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五)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六)专利权的终止;
(七)专利权的恢复;
(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九)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二、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名称的程序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凭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章程修改案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表到工商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取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情况说明原件、变更前的公、财章到公安局申请换刻新的公、财章并销毁旧章;
5、带上新公章、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局复印件和变更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质检局申请更换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章程修改案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税务变更申请表(税表需找专管员签字盖章)到税务局申请新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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