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能办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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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的房子一般不好卖,买顶楼送阁楼是开发商为了促销采取的手段,同时也能逃避需缴纳的规费,这是许多地区比较常见的做法。
业主也不能办理相关的产权证,因为开发商没有把七楼面积纳入建筑规划,办证基本无可能。阁楼法律意义上是属于房产权拥有者的,拆迁补偿要看当地政策,首先面积计算规范有2个:
1、一个是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工程用的,适用于立项、科研、规划、施工;
2、另一个是房产测量规范规定超过2.2米以上计面积,否则不计,阁楼就是楼房的空间比较高,在中间再重新制作一层阁楼楼板,阁楼即指位于房屋坡屋顶下部的房间。
3、事实上,阁楼主要是为了解决东北地区顶层屋面漏水问题而设计的结构,它并不属于正常的房产结构,房屋产权证上根本没有计入阁楼和露台的面积。
一、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
1、办理申报。房屋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办理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
4、颁发房产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二、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不同性质的房子其产权年限也不相同,通常住宅性质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子有70年的产权年限,针对房屋产权年限到期的话,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也就是说,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而针对40年和50年商业性质的土地,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到期后如何处理,目前也还没有出现产权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了前例可以参考。但房子永远是属于你自己的,如果房子还能正常使用的话,一般补交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就可以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
业主也不能办理相关的产权证,因为开发商没有把七楼面积纳入建筑规划,办证基本无可能。阁楼法律意义上是属于房产权拥有者的,拆迁补偿要看当地政策,首先面积计算规范有2个:
1、一个是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工程用的,适用于立项、科研、规划、施工;
2、另一个是房产测量规范规定超过2.2米以上计面积,否则不计,阁楼就是楼房的空间比较高,在中间再重新制作一层阁楼楼板,阁楼即指位于房屋坡屋顶下部的房间。
3、事实上,阁楼主要是为了解决东北地区顶层屋面漏水问题而设计的结构,它并不属于正常的房产结构,房屋产权证上根本没有计入阁楼和露台的面积。
一、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
1、办理申报。房屋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办理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
4、颁发房产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二、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不同性质的房子其产权年限也不相同,通常住宅性质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子有70年的产权年限,针对房屋产权年限到期的话,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也就是说,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而针对40年和50年商业性质的土地,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到期后如何处理,目前也还没有出现产权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了前例可以参考。但房子永远是属于你自己的,如果房子还能正常使用的话,一般补交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就可以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