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展开全部
首先,先列举一下那些在过户时候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这个准备过程还是比较繁琐的,所以一定不要大意,以免白跑一趟。当然,车子也是要开去的。
(一)卖方(原车主)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
5、购置税完税证明
6、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二)买方(新车主):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一般市场、车管所都有)
3、如果所在城市有限购,还需准备中签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4、如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还需准备暂住证
5、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以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就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了。
(三)买卖交易(开发票)
拿上材料后,交易双方便可到二手车交易大厅进行交易了。交易完成之后交易市场会开具一个全国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该发票在进行过户的时候会用得到)。
此发票是给买方的,卖方为避免以后有可能的纠纷亦可以复印一份自行保留。
一、汽车过户需要什么流程
(一)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三)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二、汽车过户需要多少钱
汽车过户需要五百块钱左右。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一)卖方(原车主)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
5、购置税完税证明
6、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二)买方(新车主):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一般市场、车管所都有)
3、如果所在城市有限购,还需准备中签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4、如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还需准备暂住证
5、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以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就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了。
(三)买卖交易(开发票)
拿上材料后,交易双方便可到二手车交易大厅进行交易了。交易完成之后交易市场会开具一个全国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该发票在进行过户的时候会用得到)。
此发票是给买方的,卖方为避免以后有可能的纠纷亦可以复印一份自行保留。
一、汽车过户需要什么流程
(一)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三)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二、汽车过户需要多少钱
汽车过户需要五百块钱左右。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