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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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可以随意改变用途。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物业费是怎样计算的
物业费是按照产权面积算的。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要上报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价部门会根据小区情况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进行核定。物业费是有标准的,用收费标准乘以家房子的建筑面积。一般物业管理费从以下几面收取: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业主可以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吗
业主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共同认可的、具有资质的专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完成,由其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审计的结果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效力,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6、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一、物业费是怎样计算的
物业费是按照产权面积算的。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要上报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价部门会根据小区情况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进行核定。物业费是有标准的,用收费标准乘以家房子的建筑面积。一般物业管理费从以下几面收取: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业主可以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吗
业主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共同认可的、具有资质的专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完成,由其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审计的结果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效力,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6、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