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愿意搬出去,要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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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不搬出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双方确认有权居住或者使用该房产的,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显然就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要是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一、如何申请离婚调解书财产强制执行
一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协议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法院协调下达成协议,可以直接凭协议书申请执行;如果是在民政离婚登记机关办理协议,则需起诉来处理。
二、离婚协议写明财产归女方可以吗
可以。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只要该约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各自也是签字或者按手印了的,而之后离婚协议书也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约定就是认为有效。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一、如何申请离婚调解书财产强制执行
一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协议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法院协调下达成协议,可以直接凭协议书申请执行;如果是在民政离婚登记机关办理协议,则需起诉来处理。
二、离婚协议写明财产归女方可以吗
可以。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只要该约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各自也是签字或者按手印了的,而之后离婚协议书也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约定就是认为有效。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